2011年秋季“长城杯”500公里精英大奖赛,
500公里“通讯杯”普通赛事规程 一、竞翔计划
站 名 |
空 距 |
集鸽日期 |
星 期 |
集鸽时间 |
收 费 |
备 注 |
宁 都 |
150公里 |
10月18日 |
星期二 |
晚上8时 |
8元 |
资格站 |
抚 州 |
320公里 |
10月27日 |
星期四 |
晚上6时 |
10元 |
预 赛 |
德 安 |
500公里 |
11月11日 |
星期五 |
下午5时 |
15元 |
决 赛 |
欢迎鸽友寄放但不参加武平信鸽协会比赛的信鸽,收费按以上同等。 集鸽地点:武平罗锦尚家。岩前:新南街109号“石涰轩茶叶行”曾伟华家:13850649388。 二、竞翔项目: 1.德安 500公里“长城杯”精英赛,司放后三天内有效(不报省赛)。 2,德安 500公里“通讯杯”普通赛, 司放后五天内有效。 三、竞翔报到办法: 报到地点:武平林传府家。报到电话,林传府:13459748888。王明芳:13600993927。兰维新:13605925006。 县裁判: 王祥明:13860237038。市裁判:张翔记录。验鸽人:林传府、王明芳、兰维新、王祥明。(一)参赛鸽采用电话密码报到。 1,先报密码号。 2,暗章(如字体看不清则报颜色和字数)。 3,足环年份、号码、鸽主姓名, 乱报虛报恶意占线者取消鸽主参赛成绩。如发现重复报到, 按最后一次时间计算成绩。 四、竞翔规定: 1.比赛严格按照中鸽协制定的2002年《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2.必须交清当年会费、足环款的会员方有资格参加比赛(资格站前交清),否则一律无效(奖金,成绩)。 3、参赛会员须自己认真完整填写竞翔报名单(包括足环号、雌雄、羽色、眼沙等)。书写清楚, 否则, 一律取消成绩。 4.各竞赛鸽宁都资格站必放。鸽友因特殊原因需跳站的应向协会说明清楚,但必须补交跳站费用方有效。 5. “长城”精英大奖赛必须套用武平鸽协指定的全国统一足环。如足环开口破损异样不得参赛。若因个别足环质量问题的, 应于比赛落笼前交由鸽会2名裁判验证确认签名后方可参赛。 6、严禁病鸽参赛。 7、“通讯杯”普通赛赛鸽不是当年足环的,必须补交5元。(视当年购买足环)。 8、参赛鸽不得加套其私人环, 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9、禁止一棚两用或AB棚,一经查验发现,即取消比赛成绩及会员资格。 10、“长城杯”精英大奖赛足环,足环号(2011年-13-109401-109600计200枚,2009年平川环足环141-145、131-140计15枚,总共卖出215枚)按售脚环收入的 90%作奖金,10%作奖杯及管理费用等。 11、视情况参加省信鸽协会比赛评比。 五、奖励办法及拍卖规则: 1、“长城杯”500公里精英大奖赛每只足环售30元,决赛奖前二十名,第一名:40%、第二名: 20%、第三名:10%;第四至六名10%三只均分、第七至十名10%四只均分。11名至20名精英赛奖金各100元、其中获奖鸽前三名发给奖杯及奖状。如出现参赛鸽少,司放费实际支出大于司放费收入,不足部份由90%奖金中先扣除。 (“长城杯”“通讯杯”奖杯共6座以及11名至20名精英赛奖金各100元、由林传府鸽友赞助人民币2000元。)有效期内归巢鸽给予排名并发给奖状
2、“通讯杯”普通赛500公里奖励前十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至第六名毎羽150元, 第七至第十名每羽100元。前三名发给奖杯及奖状,其他在有效期内归巢鸽给予排名并发给奖状。
3、2011年足环25天全部售完(十年第一次)感谢会员的热心支持,现2010年、2009年以及2009年春季“平川杯”等旧足环转2011年“通讯杯”普通赛事用:兰维新(157231-240、157021-030),曾文钦(157131-140),刘囯富(157038-040、676、194、198),陈海强(157671-673、676),周志坚(157171-180),林强(157141-150),黄运发(157051-060),丘志威(157151-160),吴承燕(157071-080),曾伟华(157331-340),钟钦(2009年041051-060),孔祥立(2009年平川杯151-156、106-110),王发元(2009年平川足环174-183),王星林(09年平川足环121-126、147-150),王溪谅(2009年平川杯足环072-074、081-087)。
4、500公里比赛有效期内如未报满,参赛鸽平均分配。 5、如500公里“长城杯”,“通讯杯”比赛有效期内无鸽报到,则奖金由决赛鸽均分配。 6、为加强会员之间交流,“长城杯”前20名获奖鸽举行拍卖、“通讯杯”前10名获奖鸽举行拍卖,拍卖收入20%作为鸽会费用,80%鸽主收入,起拍价100元。对不参加拍卖的获奖鸽取消成绩和奖金。 六、赛事说明: 1.会员如对比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48小时內向武平县信鸽协会。提出书面申诉,口头电话不予受理。 2.本协会为民间组织,没有经济基础和固定经济来源。奖金取之于参赛费用之于比赛。所以赛鸽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 损失鸽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比赛或训放在司放地遇雨、风暴及其它恶劣天气不宜放飞时,鸽会有权选择适宜放飞的地点、但应鸽协以临时通知为准。 4.会员必须承认本协会竞赛规则,进出自愿,一经退出协会无权再享受本会经济等一切权利。 5. 未尽事宜,协会有权在预赛前另行补充通知,最终解释权属武平县信鸽协会。
武平县信鸽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