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大奖赛规程 本次大奖赛本着相互切磋,加强交流,科学养鸽、文明养鸽,公开、公正、公平,健康透明为基本原则,进行赛鸽竞翔活动。 比赛规则按照新乡市2011年秋季竞翔规则执行, 电子鸽钟会员必须提前将正确赛鸽信息(羽色、眼砂、性别)输入鸽钟(掌中宝)内、协会只负责集中写环备案,属协会操作错误会员有责任在验鸽时和三日公示期内提出更改,属会员责任按作弊处理,取消成绩;前五名由协会和监理会验棚。
一、足环发售: 固定号段,佩戴副环, 每枚价格100元 。同一鸽舍购买10枚参加团体赛,10枚为一团体,足环售出不退、不允许转让;非购买人员参赛成绩无效。 二、比赛距离:500公里
三、奖励设置:按售环实际数10%设奖,前10名各发精美奖杯一座;有效名次发荣誉证书,奖金分配:冠军20%、亚军10%元、季军5%、4-N名均分50% 。团体赛前5名发精美奖杯, 奖金:均分10%。(录取办法:2羽以上有效名次内同一鸽舍获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时,首羽靠前者为胜)5%用于奖杯费用;100%设奖协会不予提留。 四、报到时限:比赛当天归巢赛鸽没有达到录取羽数时,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五、成绩排定:以分速高低合并比赛成绩,分速相同时飞行距离远者列前。
六、赛鸽拍卖:获奖鸽20名必须参加拍卖,起拍价100元,拍卖分成鸽主90%,拍卖费用10%,不参加拍卖的赛鸽奖金不发,留作费用使用。 七 、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市信鸽协会。
新乡市信鸽协会
201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