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信鸽协会2011年竞赛规程
一、参赛办法: 1、凡已缴纳2011年会费的咸宁市信鸽协会会员均有权参赛(县市收取团体会费,会费标准:500元;市直会员缴纳个人会费,会费标准:60元/人)。 2、已缴纳会费的会员,持市鸽协发售的足环的信鸽均有参训、参赛权。其它环子交2元环费方可参加普赛。(未缴纳团体和个人会费者)市鸽协不给予代训、代赛。市鸽协分配的奖环数量不能完成的,不收团体会费。可收个人会费,标准与市直会员相同。但不对其发售奖环。 3、购环时,会费必须一并缴纳。并向市鸽协上报会员名单和足环销售明细表,不得拖欠两费(会费、环费),售环截止时间:3月1日。 4、70岁以上会员免收放费。 二、竞赛日程表(附后) (注:因运输等原因,赛距、赛点可能会有调整,以市鸽协通知为准。) 三、赛事设置: 1、凡参赛站成鸽、幼鸽均可参赛(秋季幼鸽赛除外),秋季专赛含当年普环。赛事分普赛和奖赛两种(除省设赛事),1:普赛参赛鸽交纳6元参赛费,即可参赛,普赛不设奖金;2:参加“奖赛”每羽加收5元参奖费,普赛鸽和奖赛鸽综合排名,前三名发奖杯,4-10名发归巢证,奖赛不另发奖杯。3:专环赛前三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鸽会免费为前十名照像登书。 2、凡获得省鸽协组织的各项赛事名次的信鸽,除省鸽协奖励外,市鸽协将取前十名,前三名颁发奖杯,以后名次发归巢证,不另设奖金。 3、2011年咸宁市信鸽协会举办春专环赛,设春季鸽王赛和秋季三关赛。参加春季鸽王赛、秋季三关和专环比赛的信鸽在广水站另交2元报名费(亦为热身),即取得参加鸽王赛和专环赛、关赛资格。参加春、秋关赛和专环赛赛鸽必须参加热身取得入场券,方能获得参赛资格。 4、2011年在各站比赛中增设三羽赛:1、以每户为参赛单位,每户参赛组数不限,每组三羽收费:100元,参赛费另收,可以同时参加奖、普赛。2、三羽组赛单鸽按参赛羽数的8%录取名次。集鸽完毕后及时公布比赛奖金分配细则。3、录取名次办法:在比赛规定的有效报到期限内,以组为单位,获奖鸽多者(须2羽或2羽以上)名次列前;若获奖鸽数相同时,则以累积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四、赛事奖金设置: 1、春季专环按已发规程执行。
2、市鸽协组织的赛事,取前十名,奖金分配为: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4-10名50元。及归巢证书。 3、指定鸽赛,鸽会将提取10%的运作费。 5、赛事集鸽不足100羽的,鸽会只发前三名奖杯;赛事不足50羽,鸽会将不予排名。 6、2011年每站赛事结束后,下站集鸽时发放上一站奖金。 五、报到办法: 1、会员填写竞翔单时,必须准确、清晰、完整。 2、以持鸽和鸽钟报到电脑计算分速为准,打钟后5分钟内必须电话向鸽会报到,否则鸽钟计时无效。报到电话:8257138。 3、软环必须粘在软环粒上,且第一孔大盖朝上装钟,凡第一孔无大盖软环粒的鸽钟,成绩一律无效,鸽钟如出现空孔(或打错软环),空孔(或打错软环)以后的成绩一律按持鸽报到计时;用两个鸽钟同时记时的,必须打满一个后,方能使用第二个鸽钟,否则成绩无效。 六、竞赛细则: 1、参加省赛,市鸽协按混合排名,不分成鸽、幼鸽。各项比赛前十名必须验鸽。 2、赛事报到时间严格按照中鸽协规定的日出日落时间。专环决赛当日以报满为止。如当日报不满,决赛以第一羽赛鸽归巢时间起算,24小时为有效期。如名次未录满,已排定名次的奖鸽按规定奖金发放,专环赛不设伯马制,奖金滚入下赛季专环赛。 3、凡在竞翔活动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成绩及其会员资格,并在网上通报。 七、其它事项: 1、2011年鸽协将设年度积分冠军1名,以鸽舍全年各级别赛事总积分为计奖标准,计分办法:如:取前三十名的赛事,冠军为30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取前十五名的赛事,冠军为十五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2、2011年设新人奖,凡当年入会会员取得各项赛事前三名者,鸽协将发给奖杯。 八、提示: 赛事过程中出现不确定因素,造成信鸽等方面损失,鸽会不负赔偿责任。各位会员请认真阅读本规程,缴纳会费后视为同意本规程。 本规程解释权属咸宁市信鸽协会。
咸宁市信鸽协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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