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举办单位:天门市信鸽协会 二、 集鸽时间:30元组2007年10月20日、50元组2007年11月10日。 三、 司放地点:30元组新乡、50元组淇县。 四、 售环时间:2007年1月1日开始限量发售。 五、 参赛方法: 1、 凡注册2007年度会费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 本次比赛参赛鸽除佩带天门鸽协发放统一足环外,同时佩带一枚专用足环。决赛时可取大赛和普赛名次。 六、 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2002年《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天门市信鸽协会2007年竞赛规程。 2、参赛会员必须填写天门鸽协规定的竞翔单,凡漏填、错填或涂改的参赛鸽,成绩无效。 3、 以信息台提供的归巢时间和GPS所测实际空距计算分速,以分速快慢决定名次。如分速相同按实际空距远者名次列前;如距离和分速相同则名次并列,取消后一名次,奖金按此二名奖金之和均分。 4、 优胜鸽前十名验棚,届时复核空距。复核空距若有误,以复核空距为准。 5、 赛鸽报到、领奖时,鸽主应主动出示会员证、环标证。否则不予办理。 6、 严格执行定额装笼,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赛鸽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在监督裁判及群众代表监督下办理入笼手续。 7、 凡比赛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全年成绩。 七、 报到方式 :按天门市信鸽协会2007年竞赛规程的报到方式执行。 八、 录取名次及奖励方法: 1、 30元组、50元组按售环羽数的5%录取名次。(暂定30元组取前50名,50元组取30名) (一)、30元组奖金分配:第一名25%、第二名15%、第三名10%、4—10名均分20%、11—20名均分12%、21—50名均分18%。 (二)、 50元组奖金分配:第一名30%、第二名15%、第三名10%、4—10名均分20%、11—20名均分15%、21—30名均分10%。 2、 指定鸽录取方法:本次比赛指定鸽档次为:50元组、100元组。其中50元组按总指定羽数的8%录取名次,100元组按总指定羽数的4%录取名次。 3、 赛后七天发放奖金。 九、 本规程若有改动,以最新的规程为准,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 本规程解释权属天门市信鸽协会。
天门市信鸽协会 二00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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