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举办单位:天门市信鸽协会 二、 集鸽时间:以鸽会另发竞赛计划为准。 三、 司放地点:30元组、60元组、100元组司放500公里至550公里以内地点未定。比赛顺序先比60元组,再比100元组,最后比30元专环。 四、 售环时间:2010年5月10日后开始发售,30元组1000套、60元组700套、100元组500套,绝不增加。 五、 参赛方法: 1、 凡注册2011年度会费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 本次比赛参赛鸽除佩带天门鸽协发放统一足环外,同时佩带一枚专用足环,二枚足环尾数3位数必须一致(鸽会另外规定的除外)。决赛时可取大赛和普赛名次。 六、 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天门市信鸽协会2011年竞赛规程。 2、 参赛会员必须填写天门鸽协规定的竞翔单,凡漏填、错填或涂改的参赛鸽,成绩无效。 3、 以信息台提供的归巢时间和GPS所测实际空距计算分速,以分速快慢决定名次。如分速相同按实际空距远者名次列前;如距离和分速相同则名次并列,取消后一名次,奖金按此二名奖金之和均分。 4、 优胜鸽前十名验棚,届时复核空距。复核空距若有误,以复核空距为准。 5、 赛鸽报到、领奖时,鸽主应主动出示会员证、环标证。否则不予办理。 6、 严格执行定额装笼,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赛鸽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在监督裁判及群众代表监督下办理入笼手续。 7、 凡比赛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全年成绩。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 报到方式 :按天门市信鸽协会2011年竞赛规程的报到方式执行。 八、 录取名次及奖励方法:(暂定) (一)、30元组奖金分配:第一名25%、第二名15%、第三名10%、4—5名均分7%、6—10名均分10%,11—20名均分13%、21—30名均分8%。31—60名均分12% (1000枚) (二)、 60元组奖金分配:第一名25%、第二名15%、第三名10%、4—5名均分7%、6—10名均分10%、11—20名均分13%、21—40名均分20%。(700枚) (三)、100元组奖金分配:第一名25%、第二名15%、第三名10%、4—5名均分10%、6—10名均分15%、11—20名均分15%、21—30名10%。(500枚) 九、 三次专环前三名发奖杯,四至十名发奖牌。 十、 本规程若有改动,以最新的规程为准,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 本规程解释权属天门市信鸽协会。
天门市信鸽协会 二0一0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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