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蒙 古 自 治 区 信 鸽 协 会 文 件
蒙鸽字[2010]1号
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 承办单位:各盟、市信鸽协会
三、 竞赛时间:4月01日-11月15日
四、 竞赛项目:
1、 第十一届国家赛(锡林浩特、郑州、兰州赛区)。比赛时间为5月15日。
2、 第八届全国幼鸽赛,比赛时间统一为9月26日早7:30开笼。
3、 内蒙古自治区鸽王赛,分为:短距离鸽王、中距离鸽王、长距离鸽王、超长距离鸽王。
4、 2010年中国国际信鸽公棚赛全国锦标赛暨世界锦标赛选拔赛(不少于60羽),地点:北京飙友 。
5、 北方十省、市、区公棚轮值赛举办单位为——辽宁台安圣航赛鸽公棚(参赛鸽不少于60羽,其中赤峰30羽、通辽30羽),具体见规程。
6、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公棚锦标赛(500公里),举办地点:包头银海赛鸽公棚。
7、 内蒙古自治区公棚鸽王赛:
(1)、设三个公棚,分别在包头土右旗宏翔赛鸽公棚 、呼和浩特市城外诚赛鸽公棚 、呼市蓝天翔羽公棚(每公棚交承办费5000元)。
(2)、比赛距离为500公里,比赛时间为各公棚决赛时间。
(3)、报名:凡是内蒙古自治区所辖协会会员,每人分别在三家承办公棚各送5羽正式参赛鸽为一组(交鸽时分组),每组交报名费50元。由各盟、188体育直播:代收,其中20元为盟、市协会收取,30元交内蒙古鸽协。参赛报名必须由盟、市协会统一上报内蒙为准,个人自报无效。公棚参赛费以公棚规程为标准。6月30日公布参赛者名单。
(4)、奖励办法:公棚鸽王赛奖励前3名,各1万元,以各公棚500公里决赛名次为准,由自治区统一排名。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以此类推,三个棚综合成绩得分少者为先。同分者看最低得分者优先,如还同分则看第2优胜成绩。获奖鸽须在三家公棚的规定时间内的获奖鸽中产生,如有一家公棚无获奖鸽,将失去获奖资格。获奖者将在全区年会上发奖。
五、 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 参赛者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会员,参赛鸽佩戴历年来自治区发放的统一足环,一鸽一环,其他环无效。
3、 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填写鸽舍成绩无效,一式两份(国家赛一式四份),涂改、填错的赛鸽成绩无效,上报成绩的竞翔报名单必须有集鸽裁判的签字。
4、鸽王赛的参赛标准,详见规程。会员须自行计算成绩、申请,由各盟市上报,申报表格见附件。
5、各盟、市协会,必须在3月30日前将今年参赛计划报自治区协会备案。
6、比赛必须有异地裁判监放(放飞地无信鸽协会的,请就近协会裁判监放)。
7、比赛结束后马上先将比赛成绩发送到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nmgxgxh@sina.com或传真至0471-6290862(计划内比赛成绩)。
8、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公棚锦标赛,每队10羽,交鸽时指定,各盟市最少参加2队以上,多者不限。
9、参加全国锦标赛暨世界锦标赛选拔赛、北方十省、市、区公棚赛,须由各协会报内蒙古信鸽协会备案,否则不统计成绩不发奖。
六、录取与奖励:
1、 国家赛:自治区不收费,中鸽协收2元,自治区发前三名奖杯,4-10名获奖牌。
2、 幼鸽赛:自治区不收费,由自治区统一交报名费,自治区发前三名奖杯,4-10名获奖牌。
3、 全国锦标赛暨世界锦标赛选拔赛,北方十省、市、区公棚赛,奖励前三名奖杯。但须在公棚比赛中入围,才能在自治区内排名。
4、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公棚锦标赛,奖励办法见公棚规程。
5、 鸽王赛全区录取各级别前十名,发奖杯。
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一○年元月一日
主题词:赛鸽 规程
抄报:中国信鸽协会 内蒙古体育总会
抄送:各盟市信鸽协会 存档(印1份)
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2010年1月1日印发
2010年度全国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四、参赛资格:由省级协会负责组织,地市级(含)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
五、全国鸽王赛评选条件及项目
A组: 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35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0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 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 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400羽参赛鸽,以及4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D组: 超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2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8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2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六、全国鸽王赛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组、B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相同:
公式1:
( 录取名额-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故公式1可演变为
公式2:
(总参赛羽数×20%-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总参赛羽数×20%
举例一(短距离鸽王赛):
参赛鸽总羽数为600羽,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即取前120名。某羽赛鸽获得了第10名。则该赛鸽本次比赛得分为:(录取名额120 –获奖名次10 + 1)= 111 ÷ 120 × 100 = 92.5分;
注:短距离鸽王共需要6场比赛成绩的总和,总分不应该超过600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举例二(中距离鸽王赛):
参赛鸽总羽数为800羽,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某羽赛鸽获得第3名,则该赛鸽本次比赛得分为:(录取名额160-获奖名次3 + 1)= 158÷160×100 = 98.75分
注:中距离鸽王共需要5场比赛成绩的总和,总分不应该超过500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C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参赛羽数最大值为5000,超过5000按5000计)
举例三:某羽赛鸽获得6000羽的第3名,则本次比赛得分为:3÷5000×1000=0.6分
举例四:某羽赛鸽获得500羽的第7名,则本次比赛得分为:7÷500×1000=14分
注:长距离鸽王共需要3场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三)D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参赛羽数按实际参赛数计)
注:超长距离鸽王共需要2场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七、竞赛办法
(一)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年度全国鸽王评选活动。各省级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含两羽候补名次鸽)成绩汇总上报。
(二)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录取有效名额为举办单位每次比赛总参赛羽数的20%。
(四)各省级协会须在12月10日前将2010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汇总表(附件一)和2010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表(附件二)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和中鸽网。
中国信鸽协会
电话:010-67147626,传真:010-67133577,
邮箱:chnrpa@sina.com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中鸽网
电话:010-82233601,传真:010-62558815,
邮箱:crpa@vip.sina.com,网址:www.crpa.net.cn
地址:北京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阳光丽景A座1单元1101室
邮编:100011
(五)各承办单位必须对2010年度各组别参选鸽王比赛的资料、数据妥善存储保管,其成绩将用于2011年奥林匹克鸽王评选积分(注:国际奥林匹克鸽王评选是根据一羽赛鸽两年的比赛成绩进行评选)。参加鸽王奖评选的省级协会须于12月10日前交纳鸽王评选费二千元。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鸽王奖录取前10名,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颁发奖杯。
(二)各省级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入选鸽及两羽候补鸽均有资格参加年度颁奖大会现场展示活动。
(三)参加信鸽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颁发奖品。(下附链接) /detail.asp?id=5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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