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吉首、慈利信鸽友谊赛 比赛规程 (协商稿) 一、比赛宗旨 增进两地鸽友的友谊,促进两地信鸽事业的发展。 二、参赛条件 1、参赛鸽友必须是两地鸽会2010年的注册会员(以注册的缴款收据为依据)。 2、参赛鸽只能佩戴两地鸽会共同确定的足环,不允许戴其它足环。 3、以两地鸽会所在的市、县火车站为中心确定标准距离,参赛鸽舍的距离与标准距离相差不得超过 8公里空距。(以两地鸽会共同确定的空距附表为依据) 三、比赛足环相关事宜, 1.发放足环的时间:2010年5月1日 2.比赛足环的提供: 两地鸽会相互提供本次比赛的足环,均于2010 年 4月30日以前特快专递发给对方,对方收到足环后应当立即以网络方式将所收信足环的数量及编号告知足环提供方。 3.比赛足环的数量本次比赛: 足环为200枚,两地鸽会各为100枚。 4.比赛足环确认依据: 以邮寄凭证回执上标明的足环号码为本次比赛足环的确认依据。 四、比赛奖金来源及保管。 1.本次比赛的奖金共计人民币陆千元整,两地鸽会各出奖金叁千元整。 2.本次比赛的奖金先由两地鸽会分别保管,在放飞日交对方司放裁判长暂时保管。 五、比赛时间: 1、比赛时间为2010年10月5日。 2.如果遇到雨天,比赛时间顺延至第一个晴天日。 3.除雨天外,无论任何天气,比赛按规程规定的时间正常进行。 4.具体出笼时间由双方负责放飞的人员以电话方式联系确定后,双方参赛鸽同时放飞出笼。 六、比赛放飞地点: 1.慈利参赛鸽放飞吉首火车站。 2.吉首参赛鸽放飞慈利火车站。 七、比赛有效期: 比赛有效期为参赛鸽放飞的当日。 八、比赛名次的录取事宜 1.本次比赛录取前六名。 2.以分速确定比赛名次,由双方裁判员电话联系确定。 3.参赛鸽打钟后必须在5分钟内向裁判报到,并详细报出打钟赛鸽的足环号码、羽色、眼砂以及暗章,报到10分钟内将打钟鸽交鸽会备查,如报到内容与所验环号参赛的实际情况不符,则该参赛鸽成绩无效。 4.经验鸽无误后,暂列前六位的参赛鸽于第二日上午按国家信鸽竞赛规则的规定进行验棚,根据验棚结果最终确定所获名次。 5.如经验棚而取消相关被验鸽的成绩则位居被取消成绩鸽之后的赛鸽递补该名次。 九、奖金分配事宜: 1、奖金数额: 冠 军:2600元;亚 军:1700元;季 军:1000元; 第四名:40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00元。 2.奖金发放: 1.比赛名次确定后,两地鸽会的代表应当立即结算清楚应收、应付奖金的差额,应付奖金的协会应当随即将该款项交对方协会的代表。 2.获奖鸽友的奖金由其所在信鸽协会负责发放。 3.比赛采用伯马制。如报到有效期只有一羽参赛鸽归巢 ,则该归巢鸽通收本次比赛的全部奖金;若在比赛有效期内名次没有录满,则未录名次的奖金由归巢鸽平分。 4.如正式比赛前,两地鸽会中的一个鸽会已无参赛鸽,则有参赛鸽的鸽会们应按照仍以本规程举行比赛。 十、其它相关事宜: 1.两地鸽会参赛鸽均于正式比赛的前一天运抵对方所在地。 2.两地鸽会参赛鸽均由对方司放员负责集鸽工作(报到凭证互相提供) 3.参赛鸽的报到、查验、名次确定等由两地鸽会的代表共同完成。 4.两地鸽会自负参赛鸽运输及司放人员的费用。 十一、本规程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信鸽竞赛规程执行。
附:参赛会员比赛距离表: 吉首、慈利参赛会员空距表
序号 姓 名 鸽舍坐标 司放地坐标 实际空距(KM) 鸽主签名确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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