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州、地级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21年8月至12月10日
四、竞赛项目:
(一)短距离赛(比赛空距300-400公里)
(二)中距离赛A(比赛空距400-500公里)
中距离赛B(比赛空距500-600公里)
(三)中长距离赛A(比赛空距600-700公里)
中长距离赛B(比赛空距700-800公里)
(四)长距离赛A(比赛空距800-1000公里)
长距离赛B(比赛空距1000公里以上)
其中500公里参加全国幼鸽联赛。
五、参赛与竞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审定的2019《中囯信鸽竞赛规则》;
2、参赛报名必须以州、地级市信鸽协会为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前,按报名单内容详细填写后盖协会印章,以传真、微信等报至云南省信鸽协会;
3、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监制全国24代码2021年标准统一足环(包括中鸽协当年纪念环)。佩戴其它足环和假足环,老鸽子和无足环及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资格及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4、参赛会员必须实名制参加比赛。参加500公里比赛的会员必须实名填写“竞翔报名单”一式二份;
5、比赛使用和备用的暗章,由参赛单位负责;
6、各级别有效报到期:(1)短距离赛1日,(2)中距离赛2日,(3)中长距离赛10天,(4)长距离赛30天。
7、参赛协会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测定比赛空距(参赛者鸽舍经纬度),按分速排名;
8、若参加500公里全国联赛要选派异地裁判员监放、成绩汇总等项工作;
9、监放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司放裁判员带回,另一份由司放地监放协会直接邮寄给办赛协会;
10、成绩上报须用云南省信鸽协会随《2021年云南省幼鸽赛(第十八届)暨参加全国幼鸽500公里联赛竞赛规程》下发的云南省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以州、地级市信鸽协会为单位,且在比赛截止时间内,将本单位的成绩综合排名前10名、500公里前30名获奖鸽的查棚验证单、监放单复印件,获奖鸽环标证复印件于12月10日前报省鸽协,日期以邮戳或收到传真、微信等日期为准,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11、各参赛单位在上报参赛鸽比赛成绩报告表时,必须认真填写,必须严格按2019《中国信鸽竞赛规则》第103页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表十)的要求汇总成绩,制成电子表格上报省鸽会。严格审核,不要错填,一定要按时上报成绩。
12、各协会在比赛规程或通知中,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仔细地制定比赛规程。必须注明佩戴假足环,老鸽子和无足环及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资格及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13、各协会必须高度重视比赛的安全问题,办赛协会负责具体组织本协会的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 (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裁判员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录取名次及评选和奖励办法:
1、按各州、地级市赛区评比赛组织奖。2021年幼鸽赛以各州、地级市以赛区为单位组织竞赛,不与其它州、地级市信鸽协会比分速和名次,只在本州、地级市信鸽协会内评选各奖项。按本《竞赛规程》所设置的四个比赛距离,各赛区各个比赛距离分别录取10名上报省鸽会审核,1至3名发奖牌,4至10名发证书。奖励:短距离赛3000元,中距离赛4000元,中长距离赛5000元,长距离赛6000元。
2、为了参加全国比赛各赛区须上报500公里级前30名的赛鸽成绩,按分速进行全省排名,1至3名发奖牌,4至10名发证书,11至100名在《养鸽家》上刊登,综合排名的前30名上报中鸽协。
3、要求各州、地级市信鸽协会上报的报名表、参加500公里比赛的会员必须实名填写“竞翔报名单”、监放单、竞翔成绩报告表等竞赛资料必须齐全和完全符合规定,比赛成绩报省鸽协审核认可,若有缺失不能参加评奖;
4、参加全国幼鸽联赛500公里级别的信鸽,经省鸽会审核竞赛材料合格后,报中鸽协参加全国排名。若获得全国前10名,每个名次按1000元奖励办赛协会。
七、长距离比赛
1、各协会组织1000公里(含)以上比赛,必须在比赛前报告省鸽会确切的比赛时间和司放地点。竞赛工作完成后将竞赛成绩立即上报省鸽会,经审核认可后,按本规程规定的有效报到期限,每归巢l羽,由省鸽会奖励1000元发给办赛协会。
八、监放工作与比赛事项:
1、各监放单位必须要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完成监放工作。司放地监放裁判员劳务费按次数计算,每次不得少于2人(超出按2人计算),每人每次200元。乘车或驾车前往司放点公路里程交通费每公里1.00元计,过收费站车辆通行发票另据实报销。乘座司放单位提供的车辆到司放地的公路里程交通费。
2、全省信鸽比赛规程由云南省信鸽协会制定和下发,赛后收集比赛成绩,审核和排名与汇总等事项须按15次工作日计,每人每次按200元计算。
九、云南省信鸽协会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体育电子设备所3号楼102号
邮编:650041.
传真/电话:0871—63193005
QQ:1289451064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信鸽协会及云南省信鸽协会。
云南省信鸽协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