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养殖防疫告知书
为了加强信鸽养殖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特制定此告知书,各信鸽养殖者应按照要求饲养信鸽,履行养殖者基本义务:
1. 信鸽的饲养者为信鸽防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 全部信鸽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新城疫程序化免疫。
3. 对鸽舍应注重日常消毒工作,并定期更换消毒药。
4. 对于死亡鸽子尸体,应按照要求上交各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
5. 信鸽饲养者应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动物疾病控制预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抽样检测工作。
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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