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信鸽协会
竞翔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临沂市信鸽竞赛活动,适应协会发展需要,提高协会工
- 作效率,进一步明确可依循的信鸽竞赛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本制度根据中鸽协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及
- 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会章程与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临沂市信鸽协会举办的各级别信鸽竞赛活动;本
- 制度与《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相冲突的条款,属市级竞赛
- 项目的以本制度条款为准,市级以上竞赛项目以《信鸽竞赛规则与裁
- 判法•2002》为准。
第四条、临沂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是本会最高仲裁机构,对各项赛事中所发
- 生的赛事纠纷,依据本制度,以表决方式给予最终裁决。
第五条、参赛条件: 1、 凡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各项制度及相关竞赛规程,履行会员义务,按
- 时交纳会费的本协会会员,均可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信鸽竞赛,参赛前
- 必须由鸽会确认鸽舍坐标。
2、 参赛鸽应配带全国统一足环、有足环证、环号在本鸽会有登记,是本会
- 会员本人饲养的赛鸽可以参赛。
3、 杂环、无环鸽可以参赛,但不计名次,不发证书。 第六条、报名: 1、 若同一次比赛多项赛事,会员必须逐项赛事分别填写竞翔报名单。市级
- 比赛报名单填写一份,全国通讯赛及省级竞赛报名单复写一式二份,国
- 家级竞赛报名单复写一式三份,报名单经纬度数据均由会员自己填写。
- 竞翔报名单填写内容必须正确、字迹清楚,不得符号替代,凡涂改、
- 错填、漏填者成绩无效,所填内容必须统一使用临沂鸽会“信鸽竞翔报
- 名单填表统一标示词”,确属无法确认的羽色或眼砂,必须在当赛季首
- 站决赛报名时,报总裁判长签字确认(省级或以上竞赛由省派裁判
- 确认),否则成绩作废。
2、 指定鸽比赛,在报名时指定参赛鸽,交纳参赛费,一经指定不得更改。 3、 参赛鸽严禁佩带双环(市级竞赛:会庆纪念环和有效期内特比环除外)
- 或在赛鸽身上私设标志,否则,成绩作废。
4、 病鸽严禁入笼,有明显病状的赛鸽(如:歪头、鸽痘、绿色稀便等)蒙
- 混入笼,经查出核实后,取消病鸽鸽主当季参赛权及同季度已获奖项。
5、 严格遵守集鸽时间,到达集鸽终止时间,不再收取报名单。 6、 鸽会委员、集鸽现场工作人员的参赛鸽,在两名以上裁判员或会员代表
- 的监督下办理入笼手续。
第七条、报到: 1、 报到时限:根据实际竞赛项目规定计算,各级别报到期内无鸽报到,顺
- 延一天(限市级竞赛,另有约定的除外);每日起报、终报时间遵循《信
- 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日出日落时间表。
2、 报到方式:①持鸽报到②鸽钟报到③电子扫瞄报到。鸽钟报到须持鸽
- (每棚仅前两羽),鸽钟走时超过2小时、河东、罗庄和以下区域外兰山
- 会员3小时:(南以铁路为界、西以临西八路为界、北以祊河为界)外
- 县4小时,按持鸽报到;打钟时计时贴必须贴在鸽钟内的专用柱上,否
- 则按持鸽报到。
3、 报到时无论任何原因致使无相应暗记,成绩作废。 4、 报到时无专用即时帖或鸽钟出现故障,均按持鸽报到。 5、 除工作人员外,不得进入微机操作区。 第八条、查棚: 1、 各单站竞赛名次排出后,按相关规程三日内查棚。 2、 入赏鸽主接查棚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在鸽棚所在地等候,赛鸽不可
- 家飞,不可喂饱,以便提高查棚速度。
3、 鸽主需在查棚裁判到达前准备以下资料备查:入赏赛鸽、相应足环证、
- 本人会员证。
4、 查棚时必须两名以上裁判员同时执裁。 5、 查棚程序:检查会员证、鸽舍坐标、赛鸽足环号、足环证、眼砂、羽
- 色、性别、暗记、有无私设标记、放飞、待赛鸽入棚后,鸽主取出复核,
- 认真填写查棚单,鸽主签字确认;回鸽会办公室,核对报名单、足环登记
- 情况、会费交费情况,将查棚结果报总裁判长。
第九条、成绩公布: 1、 报到裁判确认本次竞赛录取名次报满后,张贴或上网公布原始报到记
- 录单。
2、 赛鸽资料录入结束后,张贴或网上公布成绩单。 3、 经查棚需调整的,重新公布,以调整后的成绩为准。 第十条、颁奖: 临沂市信鸽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年终总结大会,颁发全年度各项赛事所产生的
- 奖项。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遵循中鸽协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
- 法•2002》。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临沂市信鸽协会第五届全体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08年10月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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