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全市广大信鸽爱好者: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
“一个行政区域只能申报成立一个信鸽协会(包括省级.市级和区县级)
未经体育和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信鸽活动社团
组织”。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体育行政管理部门
和信鸽协会批准,不得擅自举办信鸽竞赛活动”。肇东市行政区域内只
有肇东市信鸽协会是经过肇东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
所举办的信鸽比赛和活动合法有效。全市范围内严禁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
擅自以信鸽社团组织名义举办信鸽比赛和活动。
我中心印发的【2013】22号文件系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
为申请人向民政局申请成立体育社团组织所提供的专门文件,申请人如
未能获得市民政局批准,该文件就此失效。我中心正式宣告【2013】22
号文件于2014年1月15日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文件。
特此通告
肇东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5年1月15日
下图是肇东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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