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竞赛规程补充细则
1、秋季特比环因寄养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纠纷请自行调解。鸽会以拥有足环卡的人为此环号赛鸽的所有权人。
2、秋季比赛中如鸽钟设备及电子环发现人为损坏,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秋季比赛除资格赛外均采用封环处理,当关比赛结束后3日内正式成绩未公布前,未进行抽验的归巢鸽封环帖不能取下或损坏,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4、秋季特比环资格赛集鸽时如发现电子环不好使(人为损坏除外)现场更换活口电子环。待资格赛参赛鸽归巢后3日内必须到鸽会重新对该赛鸽进行封环处理。未封环参赛鸽下一关不予集鸽,取消参赛资格后果自负。
5、所有由鸽友填写的单据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一式三份(鸽友一份鸽会二份)。凡漏填、错填或涂改均无效,无论任何理由鸽会工作人员无权更改,以封存底单为准。
6、秋季比赛每站第五名必须派代表到鸽会监督科汇网站比赛现场直播,凡不按规定派代表监督者奖金不予发放。鸽会给予监督人员适当补助。
7、秋季比赛如遇鸽钟不上传情况,必须在第一羽赛鸽归巢1小时内电话通知鸽会,并上报第1羽归巢鸽年号、环号鸽会以通话记录时间为准,网上及时公布未上传鸽友名单。凡不报或上传时间与赛鸽归巢时间相差1小时以上者取消比赛成绩后果自负。
哈尔滨市信鸽协会
20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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