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信鸽协会2014年竞赛规程
一、参赛办法:
1、凡已缴纳2014年会费的咸宁市信鸽协会会员均有权参赛,会费标准:60元/人。
2、已缴纳会费的会员,持市鸽协发售的足环的信鸽均有参训、参赛权。非本会出售的足环交5元环费方可参赛。
3、购环时,会费、信息费必须一并缴纳。
4、70岁以上会员免收放费。
二、竞赛日程表(附后)
(注:因运输等原因,赛距、赛点可能会有调整,以市鸽协通知为准。)
三、赛事设置:
1、凡参赛站成鸽、幼鸽均可参赛。赛事分普赛和奖赛两种(除省设赛事),1:普赛参赛鸽交纳6元参赛费,即可参赛,普赛不设奖金;2:参加“奖赛”每羽加收5元参奖费,普赛鸽和奖赛鸽综合排名,前三名发奖杯,奖赛不另发奖杯。3:专环赛按专环规则名次设奖(附2014秋南北飞规则)。
2、凡获得省鸽协组织的各项赛事名次的信鸽,除省鸽协奖励外,市鸽协将取前十名,前三名颁发奖杯,不另设奖金。
3、2014年在各站比赛中可增设三羽赛:1、以每户为参赛单位,每户参赛组数不限,每组三羽收费:100元,参赛费另收,鸽会不设奖杯。可以同时参加奖、普赛。2、三羽组赛按参赛组数,集鸽完毕后,公布比赛奖金分配细则。3、录取名次办法:在比赛规定的有效报到期限内,以组为单位,获奖鸽多者(须2羽或2羽以上)名次列前;若获奖鸽数相同时,则以累积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四、赛事奖金设置:
1、春季专环按已发规程执行。
2、市鸽协组织的赛事,取前十名,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4-10名50元。
3、赛事集鸽不足100羽的,鸽会只发前三名奖杯;赛事不足50羽,鸽会将不予排名。
4、2014年每站赛事结束后,下站集鸽时发放上一站奖金。
五、报到办法:
1、会员填写竞翔单和鸽钟设置时,必须准确一致,清晰、完整。竞翔单填写和鸽钟设置出现不同时,以鸽钟设置为准。鸽钟设置足环号与本鸽足环号有误成绩无效。
2.集鸽时发现参赛鸽足环破损、赛鸽足爪脱皮或留有伤痕,不得入笼参赛;否则成绩无效。
3、云飞电子扫瞄鸽钟必须使用电话上传,不上传的市内在一小时内持鸽钟到鸽会上传成绩以电脑计算分速为准。机械鸽钟打钟后5分钟内必须电话向鸽会报到,市直(咸安)会员一小时。县、市会员二小时内持鸽钟到鸽会计算成绩,否则鸽钟计时无效。报到电话:8257138。
4.电子鸽钟必须在鸽会组织测试时参加测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如在正常比赛之中出现鸽钟乱码、不显示等故障一切由鸽友自行负责。持鸽报到。
5、进入比赛时鸽友把有问题的鸽子带入比赛集鸽进入鸽会集鸽表扫瞄下被发现。由鸽会集鸽工作人员强制卸下电子环放入鸽会保管至赛事结束方可领回电子环。鸽子自动退除比赛模式。
六、竞赛细则:
1、参加省赛,市鸽协按混合排名,不分成鸽、幼鸽。各项比赛前十名必须验鸽。
2、赛事报到时间严格按照中鸽协规定的日出日落时间。专环赛按2014年南北飞规则执行。
3、凡在竞翔活动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成绩及其会员资格,并在网上通报。
七、其它事项:
1、2014年设新人奖,凡当年入会会员取得各项赛事前三名者,鸽协将发给奖杯。
八、提示:
赛事过程中出现不确定因素,造成信鸽等方面损失,鸽会不负赔偿责任。各位会员请认真阅读本规程,缴纳会费后视为同意本规程。
本规程解释权属咸宁市信鸽协会。
咸宁市信鸽协会
二0一四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