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信鸽协会 第十一届"沂蒙鸽王"特比环大奖赛 一、 组织机构:临沂市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 二、 比赛时间:同2014年秋季竞赛规程 三、 特比环发行总量:N枚 四、 比赛级别:A、B,C组双关500Km、500Km 五、 放飞地点:A组、B组,C组第一关安徽怀宁县、第二关安徽怀宁县 六、 特比环号:2014年鸽会足环第一个号码为A组第一个号码,第401个号码为B组第一个号码,第1801个号码为C组第一个号码,如若各组环号没售完,网站公布剩余号码为普通足环。 七、 特比环价格:A组每枚300元 B组每枚100元 C组每枚50元(九县特比环)A,B,C组特比环必须佩带死扣电子环,每枚6元。 八、 特比环不得过户,否则作废。 九、 售环时间:2014年1月1日起售环 。 十、 发环时间:2014年1月1日。 十一、 司放人员:同2014年秋季竞赛规程
十二、特比环奖励办法: (一)A组:总奖金10万元(胜道.沂蒙山赛鸽公棚保底) (1) A组奖双关综合前40名,前10名发奖杯,1—40名发奖金。 (2) 前10名获奖鸽照片免费刊登在《临沂赛鸽》或《山东赛鸽》及相关网站(由鸽主提供照片)。 (3) 奖金分配:冠军2万,亚军1.5万,季军1万,4—10各3000元,11—20名各1500元,21—40各1000元,330枚后每售出4枚特比环奖励一个名次1000元。 (4) 有效报到期内获奖名次不足10羽(含10羽),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30% ,第二关A组决赛上笼鸽均分70% ;超过10羽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 (5) A组第一关当日无鸽报到,本组比赛取消,奖金由第一关上笼鸽均分;第二关放飞当日无鸽报到,按第一关成绩兑现奖金。 (二)B组:总奖金N万元 (1) B组奖双关综合前100名,前10名发奖杯,1至100名发奖金。 (2) 前10名获奖鸽照片免费刊登在《临沂赛鸽》或《山东赛鸽》及相关网站(由鸽主提供照片)。 (3) 奖金分配:冠军20%元,亚军15%元,季军10%元,4至10名均分20%, 11至100名均分35%元。 (4) 有效报到期内获奖名次不足50羽(含50羽),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30% ,第二关B组决赛上笼鸽均分70% ,超过50羽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 (5) B组第一关当日无鸽报到,本组比赛取消,奖金由第一关上笼鸽均分;第二关放飞当日无鸽报到,按第一关成绩兑现奖金。
(三)C组:总奖金N万元 (1)冠军获得2014年"九县沂蒙鸽王"称号,前10名发奖杯,1至100名发奖金。 (2) 前10名获奖鸽照片免费刊登在《临沂赛鸽》或《山东赛鸽》及相关网站(由鸽主提供照片)。 (3) 有效报到期内获奖名次不足50羽(含50羽),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30% ,第二关C组决赛上笼鸽均分70% ,超过50羽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 (4) C组第一关当日无鸽报到,本组比赛取消,奖金由第一关上笼鸽均分;第二关放飞当日无鸽报到,按第一关成绩兑现奖金。 (5) 奖金分配:冠军20%元,亚军15%元,季军10%元,4至10名均分20%, 11至100名均分35%元。 (四)无论A组B组或C组,任何奖位出现并列分速,相应奖金总额由并列获奖鸽均分。 十三、 竞赛规则: (一) 执行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临沂市信鸽竞翔制度。 (二) 凡按时交纳2014年会费的本鸽会会员均可参赛,外地鸽友或暂无饲养条件的会员,可购环在临沂会员棚中寄养参赛,鸽会办公室3月底公布寄养鸽名单。 (三) 凡登记报名者均认定为承认本规程,必须执行本规程。 (四) 凡佩带特比环同时佩带本赛事指定专用电子足环,及2013年7月28日到临沂市信鸽协会加盖滚章的A,B,C组特比环赛鸽均可参加大奖赛排名。否则不计名次后果自负。 (五) 特比环大赛与2014年秋季常规赛同时举行,分别排名,特比环必须参加同时举行的常规赛事,须另交参赛费用。 (六) 报到时限:A,B,C,组500公里比赛自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时起24小时内有效,起报、终报时间:遵照中鸽协《裁判法》。 (七) 报到方式: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及持鸽报道,如若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损坏按持鸽报到,如家庭控制器不上传赛鸽归巢信息,半小时内电话报鸽会裁判长赛鸽归巢信息,终报时间结束后持控制器及赛鸽到鸽会报道,(需要三名以上裁判员在场采集控制器信息,并验鸽)。 (八) 查棚:名次排出后3日内A、B、C各组前10名查棚,确认符合竞赛规程后生效。 查棚工作分四组进行,名次排出后,由协会秘书长按获奖鸽舍位置分成四组,查棚。
十四、A组保底者决定获奖鸽是否拍卖,其他组别不参加拍卖。 十五、如遇恶劣天气顺延。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临沂市信鸽协会。 临沂市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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