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洪信鸽友赛鸽俱乐部
2014年春季专环赛
一、参赛与购环须知:
1、凡认可本规程的本部2013年注册会员,均可购环参赛,凡购环者均视为 认可本规程。
2、 参赛鸽必须佩戴本特比环和2013年统一(17)足环各一枚。统一足环 必须和特比环六位数相同,不同者比赛成绩取消。(套环方式:主环与 副环分别套在赛鸽的两只脚上。)
3、 专环一经售出,无论什么缘故导致破损或错号佩戴一律不予调换,由 当事鸽主承担损失,所取得的成绩一律取消。
4、 集鸽时,若专环或统一环显现破损或残缺情况以及环标证不齐全的赛 鸽,谢绝该鸽入笼参赛,否则其比赛成绩无效。
5、 必须认真填写竞翔报名单,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凡漏填、错填 或涂改,该参赛鸽成绩无效。竞翔单以棚号、本人姓名、足环号为准。
6、 竞翔单上所填写棚号必须与会员证注册棚号(六位数代码)相一致, 否则其比赛成绩无效。
7、 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取 消该鸽比赛成绩。
8、 当遇恶劣气候时,集鸽时间提前或顺延。若受禽流感或其它不可抗力 因素干扰时,集鸽延期或另择日举行。
9、 鸽舍搬迁、移棚的鸽主必须在比赛集鸽前7天报请俱乐部以便安排对新 舍测距。凡鸽舍迁址又未重新测距并参赛者视同作弊,其比赛成绩无。
10、除按规定的报到验鸽外,参赛归巢鸽无论排名有效,本部有权通知参 赛者接受验鸽,被通知验鸽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否则报请裁判 组取消该会员在本站比赛的所有成绩及奖金。
11、参赛者须在赛前自检鸽钟,如有问题请俱乐部联系,俱乐部将协助解 决,如开笼后在赛前未自检设备而导致赛鸽成绩在自家和俱乐部无法上 传等一切后果由鸽主自负其责。(鸽钟在自家不上传者按照5分钟/公里 计算,到俱乐部上传或持钟报到,仍不行者取消比赛成绩。)
12、本次大赛前三名由裁判组上门验鸽,4-10名由裁判组通知鸽主到俱乐 部验鸽,拒绝和拖延验鸽者视同自动放弃比赛成绩及奖金。
13、本次大赛被录取名次按俱乐部登记实名制为准。
14、凡涉及税收事项均由获奖者自理。
二、售环方式及时间与特比环价格
1、本次大赛分50元(300枚)、100元(200枚)、200元(100枚)专环, 鸽友可随便选择购买不同档次专环,枚数不限(每位鸽友凡购买各档次 10枚以上可参加团体赛)。
2、如会员购买的特比环因各种原因无一羽鸽参加专环杯,参赛费不予退还;会员不填写参赛鸽环号的会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3、2013年6月30日起售,特比环比赛时另收参赛费15元/羽。
4、售环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5、售环截止后俱乐部将在比赛前通过网站公布售环明细与数量。
6、售环热线电话:0716-2440520
7、售环地址:洪信鸽友赛鸽俱乐部洪湖市爱国路(自来水公司旁20米)
三、集鸽时间:
空距 集鸽日期时间及说明
500公里(新郑) 2014年5月15日 星期六 根据天气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施放,选择天气施放。
录取奖励名次
每档次参赛鸽情况录取名次 开笼第二天日落时间结束 。
报到期限
(如报到期限内无鸽归巢则顺延一日)
四、奖金分配细则:(单位:元)
1、分配明细:
奖项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11-20名
50元组 5000 2000 1000 400 200
100元组 8000 4000 1500 300 200
200元组 8000 4000 2000 400
2、如在报到期内无一羽归巢鸽,则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本次大赛实行 伯马制。如参赛鸽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入围鸽均分奖金。
3、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入围鸽各发证书一份。
4、各项专环超售部分协会提取10%,剩余90%,冠军30%,亚军20%,季军 10%,剩余30%入围鸽均分。
五、竞赛及报到、验鸽办法依本俱乐部2014年竞赛规程。
六、为保正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大赛决赛集鸽上笼时由洪湖市信鸽协会裁判组将临时采取其它措施。
七、本次大赛不代训任何赛鸽。
八、本次大赛集鸽及施放工作由各代表参加,集鸽全过程媒体全程录相监控,所有费用由俱乐部承担。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依本俱乐部2014年竞赛规程或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由洪湖市信鸽协会、洪湖市洪信鸽友俱乐部、裁判组、顾问组共同制定。
十一、本俱乐部对本规程拥有最终仲裁权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