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2年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竞翔规程。
(一)参赛资格和要求
1、参赛者必须是市信鸽协会会员,并交纳本年度会费及训放费者。
2、参赛会员证地址与鸽棚地址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3、参赛者必须使用GPS测距。(测距电话13050919970)
4、参赛鸽必须佩带全国统一足环,足环完好。
5、参赛者必须认真填写竞翔单,字迹清楚,掌中宝赛鸽资料输入正确,涂改及填误取消成绩,责任自负。
6、参赛者必须使用市协会规定的电子扫描鸽钟。
7、参赛者必须遵守集鸽时间,尊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服从指挥,支持配合鸽会工作以确保放飞车按时启发。
(二)报到办法和要求
1、使用市鸽协规定的鸽钟,赛鸽归巢五分钟内报打鸽会指定电话,呼报内容包括姓名、足环号、胶条密码。各参赛会员首羽赛鸽归巢一小时内必须持鸽钟报到,如果超时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如果鸽棚距离市区较远,可提前申请延时至1.5或2小时).
2、每次比赛报到晚19点结束,超时无效,责任自负。
(三)集鸽报到地点暂定国资委后院(龙山小区车库老鸽会地点)。
(四)赛线
1.本次比赛大奖赛环不得转赠、转售或过户,一经发现取消双方当事会员的比赛成绩。
2.本次大奖赛长春方向450公里,500公里,500公里(三关)。
(五)其它事项:
1、放飞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损失,鸽会不负责赔偿。
2、如受天气影响是否集鸽,请参赛者于集鸽时间前一小时拨打鸽会指定咨询电话。
3、领奖须持会员证,代领需持鸽主会员证。
4、如作弊一经发现按中鸽协规定处理。
5、未测距及未参加去年秋季赛的会员请到鸽会测定(核准)GPS数据。
(六)组织机构:
1、总裁判长:王柏刚
2、集鸽裁判:李朝明
3、司放裁判:贾志刚
4、报到裁判:秦志 李朝明 冯优海
(七)、训放及比赛日程:
训放费按羽数收取。100公里以内1元每羽,100公里以上2元每羽。必须缴纳。
训放 30公里9月7日 5:30-6:00
训放 50公里 9月9日5:30-6:00
训放 80公里 9月11日 5:00-6:00
训放 100公里 9月14日 5:00-6:00
训放 120公里 9月17日 5:00-6:00
比赛 300公里(百日龄) 9月21日 14:00-18:00 康平 10元
比赛 450公里 9月28日 8:00-10:00 长春南 15元
比赛 500公里 10月5日 8:00-10:00 长春 15元
比赛 500公里 10月12日8:00-10:00 长春15元
比赛 500公里 10月19日8:00-10:00 长春北20元
比赛 550公里 10月26日8:00-10:00 长春北20元
(八)、奖励:
300公里普赛,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十名100元,第十一至第三十名50元,前三名发奖杯。
450公里普赛、大奖赛第一关,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第十名100元,第十一至第三十名50元。前三名发奖杯。
500公里普赛,大奖赛第二关,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第二十名50元。前三名发奖杯。
530公里普赛,大奖赛第三关,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第二十名50元。前三名发奖杯。
三关大奖赛三关综合,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至第十名2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1000元,第二十一至五十名800元,第五十一至第一百名600元,前十名发奖杯。
(九)、其它:
大奖赛每关前十名电话报到后,组织验棚、验鸽。所有比赛见鸽当日有效,伯马制。
朝阳市鸽协2013年秋“羽隆杯”百日龄规程、朝阳市信鸽协会2013年“力元”杯三关特比环比赛规程、2013年秋“羽隆杯”五关鸽王挑战赛规程等详见“中信网”朝阳市信鸽协会网页。
各项比赛正式规程均以市会发布的为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