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仪征市信鸽协会
二.竞翔计划
项 目 |
集鸽时间 |
收 费 |
录 取 名 次 |
备 注 |
30公里训放 |
9月24日
6:00~7:00 |
0.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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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雨顺延 |
60公里训放 |
9月27日
6:00~7:00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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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雨顺延 |
100公里训放 |
10月1日
6:00~7:00 |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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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雨顺延 |
150公里训放
(含电子踏板测试) |
10月5日
19:30~21:30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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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雨顺延 |
200公里训放
(含电子踏板测试) |
10月14日
19:30~21:30 |
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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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雨顺延 |
秋季三关赛
第一关300公里赛
(西北方向) |
10月21日
19:30~21:30 |
6.00元
(代放鸽4.00元) |
有效名次按参赛羽数10%录取,1~3名600、400、300元;4~10名各100元;11~20名各60元;21-有效名次各30元;前三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入赏鸽发奖状 |
116328999声讯台(比赛编号:07)或电子踏板报到 |
秋季三关赛
第二关400公里赛
(西北方向) |
10月28日
16:00~18:00 |
8.00元
(代放鸽4.00元) |
有效名次按参赛羽数10%录取,1~3名800、500、300元;4~10名各100元;11~20名各80元;21-有效名次各40元;前三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入赏鸽发奖状。 |
116328999声讯台(比赛编号:07)或电子踏板报到 |
秋季三关赛
第三关500公里赛
(西北方向) |
11月4日
16:00~18:00 |
10.00元
(代放鸽4.00元) |
有效名次按参赛羽数10%录取,1~3名1000、500、300元;4~10名各150元;11-20名各80元21-有效名次各50元;前三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入赏鸽发奖状。 |
116328999声讯台(比赛编号:07)或电子踏板报到 |
秋季特比环赛
(西北方向) |
11月10日
16:00~18:00 |
8.00元 |
按特比环章程 |
116328999声讯台(比赛编号:1)或电子踏板报到 |
500~550公里
精英挑战赛 |
待 定 |
待 定 |
待 定 |
待 定 |
注:秋季三关赛录取秋季三关鸽王5名,1~5名300、200、150、100、100元。三站比赛同一羽入赏鸽名次相加少者为胜,名次相同以500公里名次前者为胜,各奖精美奖杯一只。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是已缴纳2011年会费的,并认可本规程的会员。
2、参赛会员必须具备使用联通公司声讯台电话116328999和电子踏板报到的条件并能熟练使用。
四.竞翔规则及办法
1、执行中鸽协竞翔规则及裁判法,省、市鸽协规定。
2、本鸽会第一羽报到的,鸽主需服从报到裁判的指令,是否及时送到报到处验鸽(需带足环证),前名次鸽服从裁判安排验棚。
3、鸽会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参赛鸽,必须在群众会员监督下集鸽入笼。
4、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意外,鸽会不负责对所放飞信鸽的赔偿,但凭竞翔单可退还参赛费。
5、为防止集鸽管理混乱和资金流失,放鸽先开票交费,装笼人员凭票核对羽数入笼。
6、为保证赛鸽车按时出发,会员按要求时间送鸽入笼,超出时间上不了笼后果自负。
7、市会300-600公里比赛归巢报到时间为本市第一羽赛鸽归巢时间至次日同时间截止,若奖励名次未满,有效时间内只归巢10羽已内(含10羽)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超过10羽但未能报满的,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注:特别规定除外)
8、使用电子扫描系统的会员须赛前安装调试好设备,协会不对报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故障负责。使用电子扫描系统报到的赛鸽,可自愿加贴密码软环。使用两种方式报到的同一赛鸽,以后一成绩计算。比赛日试打、错打比赛编号的,取消全部成绩。不参赛试打的,取消全年比赛资格。
9、在比赛期间,会员认为鸽会在司放过程或裁判工作有重大失误,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服,可在本次比赛后24小时内书面上诉仲裁委员会,并缴纳500元上诉费,如胜诉,鸽会退还500元上诉费,并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如败诉不退还上诉费.但凡有无理取闹、扰乱鸽会正常工作次序、经教育仍不听劝告者,协会将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除名。
五本赛季组织机构
本竞翔总裁判长:陈顶刚 13291371090
集鸽裁判:陈秋明、尹玉江、刘久科 司放裁判:时跃军、田国华 报道裁判:王梅卿 陈久林
仲裁委员会:陆亚 张广祥 刘斌 杨晓鸣 王德海 朱辉 魏乃海
未尽事宜另发补充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仪征市信鸽协会。
仪征市信鸽协会
2011-9-16 |